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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宽带普及提速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4年05月08日  字体显示:

为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精神,推进我市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切实发挥宽带网络对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的基础与促进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快推进

宽带网络是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有线(光纤)、无线(3G、4G、WLAN)宽带网络(包括广电宽带)已成为继电力、自来水、道路、排水之后的城市第五项基础设施,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加快宽带网络发展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宽带网络建设,网络覆盖、服务能力和接入速率不断提高,但是现有宽带网络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宽带网络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多困难,如光缆、基站建设施工难,商务楼宇配套资源不到位,管道资源紧缺,住宅小区缺乏预留管道、设备间、电力配套等资源,城乡发展不平衡等,上述问题的解决需要相关政策引导和扶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宽带普及提速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网络建设和应用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我市宽带普及提速。

二、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担纲、社会支持”的整体推进思路,实现城乡有线宽带、无线宽带协调发展,推动宽带网络技术在政府效能建设、企业生产效率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升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在“智慧清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缩小我市与珠三角地区的信息化发展差距,缩小我市城乡之间的数字差距,推行信息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建设目标

目前全市的宽带网络现状是:城市和农村平均接入带宽能力分别是20兆和4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户接入带宽能力为10兆-100兆,全市政府机构、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公益性机构光纤达到率为82%,固定宽带用户34.7万户,无线局域网(WLAN)公共运营接入点(AP)数1.2万个,第三代无线移动通信(3G)移动电话用户82万户,光纤宽带网络覆盖到行政村一级。

建设目标是:

(一)未来三年,全市进一步提升宽带网络覆盖率,力争在网络覆盖、网络速率和应用水平方面走在全省山区市的前列。同时逐步降低单位带宽价格和宽带资费水平。

(二)到2016年末,实现全市城市和农村平均接入带宽能力分别达到100兆和20兆以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户接入带宽能力达到100兆-1000兆;宽带应用进一步普及,光纤到楼或到户覆盖能力超过80万户,使用光纤接入的宽带用户超过30万户;实现全市所有高校、中小学校、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公益性机构光纤达到率100%,实现所有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商务类场所光纤到楼入室;进一步扩大公共热点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覆盖规模,无线局域网公共运营接入点(AP)数超过 2万个;第三代、第四代无线移动通信(3G、4G)移动电话用户突破 100万户;推动固定宽带网络和3G、4G无线宽带由行政村向自然村迈进,光纤到自然村到达率达到80%。

四、重点工作

(一)提升通信基础设施能力。加大投入提升全市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提高骨干网间互联互通水平,同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二)实施“光进铜退”工程。以光纤尽量靠近用户为原则,加快城市光纤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在城市新建区域直接部署光纤宽带网络,有条件的商业楼宇和园区直接实施光纤到楼(FTTB)、光纤到办公室(FTTO),有条件的住宅小区直接实施光纤到路边(FTTC)、光纤到户(FTTH)。改造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继续积极推进“光进铜退”的网络改造工程,结合光纤接入网的建设,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电缆退网,减少对铜缆资源的占用,延伸光纤网络覆盖范围,推动宽带升级换代。

(三)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加快推进“自然村通宽带工程”和“信息下乡”工作,在光纤铺设到县(市、区)、乡镇、行政村的基础上,推进光纤宽带网络进自然村,并根据地理和用户分布情况灵活推进光纤接入农村用户。着力提高农村地区宽带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接入速率,加强涉农信息平台、扶贫信息平台建设,开发直接与农村、农民、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紧密契合的宽带信息服务。

(四)推动宽带成果的普遍惠及。实施公益性群体“传输保障”工程,积极创造有利于公益机构宽带接入的建设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中小学、图书馆、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等公益机构,以及盲聋哑残障等特殊教育机构的宽带网络接入能力。

(五)实施宽带应用创新示范工程。积极探索建立跨行业宽带应用创新和普及的工作机制,在政务监管执法、交通物流、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管理、金融、扶贫等领域开展行业特色宽带业务,提高宽带应用水平,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提升社会公共管理服务效率,助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六)提升企业宽带接入和应用水平。大力建设“无线园区”,推动“数字企业”发展。支持并鼓励中小企业改善企业网络环境,加快产业化基地及相关平台的宽带网络升级与提速,推动传统工业的转型与升级,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七)推动现代信息服务业宽带应用。加快城乡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业务发展,发展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互联网宽带接入等融合业务应用,培育三网融合产业和市场。大力发展新型信息服务业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产业。

(八)完善和优化无线宽带网络。加大投入建设移动通信无线网络,扩大覆盖范围,提升热点地区无线宽带覆盖能力,提高无线上网速率,力争使3G、4G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无缝覆盖,全面具备提供“无线+宽带+信息”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无线宽带网络对扩展宽带用户群体以及移动业务群体重要的积极作用。

(九)加快公共场所免费无线网络建设。市及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动在公园、广场、政务服务中心等公益类公共场所提供免费公共WiFi接入服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方式补贴流量费。引导市场主体加快推动码头、车站、商场、宾馆、酒店、餐厅等商业场所提供WiFi接入服务,积极发展城市公交等移动WiFi接入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宽带普及提速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宽带网络建设中的事宜,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建设,并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宽带发展有关工程进展情况。城乡规划、住建、城市综合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做好网络建设涉及的规划选址、建设管理等工作。清远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工业园区要积极协调网络建设中涉及的问题,加快推进宽带普及提速工作。

(二)电信清远分公司、移动清远分公司、联通清远市分公司及广电网络企业(下称各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制定宽带网络建设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推进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主动承担民生公益机构、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等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任务,采取多种模式,以需求为导向,以技术为驱动,开展光纤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提速改造工作。宽带网络的运营采取减免和优惠收费的方式,电信运营企业对现有的客户进行宽带“提速不提价”营销策略,为用户“免费提速”。同时降低长期宽带包年价格,降低宽带包月费用,或推广三网融合套餐,降低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的通信整体费用,扩大网络的使用率和应用范围,向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可靠的网络服务。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电信运营企业将光纤宽带等通信网络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在编制区域规划和进行建设规划审批时,将宽带网络建设规划情况纳入审查范围。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通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四)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高校、车站、场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用于支持通信基站、通信管道以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有保密要求的除外)。信息化、城乡规划、住建、市政综合管理、交通、物价等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企业和物业管理部门,协助电信运营企业解决信息通信基础网络设施占用企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建筑物的光缆敷设赔补费用问题。网络建设中新建管道涉及道路赔偿的,按市政赔偿标准的下限执行。住建、市政综合管理、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道路、隧洞、桥梁等运营管理单位或企业,减少或减免光缆敷设赔补等费用支出,降低网络建设成本,做好宽带普及提速的推广工作。

(五)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协商制定推动我市民生公益机构、低收入群体、中小微型企业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的支持和引导措施,积极创造良好的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宽带下乡和光纤入村的工作进程,对农村光纤宽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减免光缆敷设赔补费用。各地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时,同步规划和建设社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为低收入群体的宽带接入和应用创造条件。

(六)环保部门应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加强电磁环境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依法妥善处理居民的投诉事件,协同推进宽带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无线电管理机构加强对无线宽带频点的保护,及时查处有害干扰。

(七)信息化、城乡规划、住建部门和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协作,推进已建小区的“光进铜退”改造工作和新建小区及楼宇建筑的“光纤入户”工作。住建、规划等部门要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八)城乡规划、住建部门和拆迁单位在进行规划拆迁时,应尽量避免频繁拆迁宽带网络设施,并要提前通知相关产权单位和电信运营企业。住建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排他性协议、强行收取入场费等不合理费用、限制电信企业公平接入、限制用户选择权等不合理、不合法行为,积极支持电信企业进行宽带网络建设。

(九)供电部门要切实保障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电力供应,加快市电引入时供电报装审批和线路接火、装表等工作进度,对公益性、保障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用电予以重点保障。

(十)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外包业务,利用宽带网络与应用培育本地小微型信息服务业,建立社会化数据业务接入中心,扶持企业做强做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立项等方面对宽带网络建设重点项目给以积极支持。科技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宽带通信技术应用创新,带动产业发展。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对利用宽带开展研发、技术改造、增值服务的企业,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

(十一)各电信运营企业配合联动,推进共建共享,在铁路(含高铁)、轻轨、高速公路沿线、风景区、场馆、校园、工业园区、新建住宅小区和新建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等重点场所,加强网络建设的有效利用,坚持联合建设、统谈分签、费用分摊的原则,避免重复投资与建设,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理性竞争。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及时按要求向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宽带发展有关进展情况,客观反映我市宽带网络发展水平。

(十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管理,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提高骨干网互联互通水平。公安、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和管理,指导督促各电信运营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公安机关要加大宽带网络设施进行保护力度,确保宽带网络有效覆盖和安全使用。

(十三)加强宣传,营造宽带普及提速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的优势,利用各种传播媒介,采用多种形式,走进社区,深入城乡,广泛宣传宽带网络发展对社会民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性和拉动相关产业、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引导居民关心宽带设施的建设发展,营造宽带普及提速的良好社会环境。